售后服务承诺书
经过严格技术培训, 具有丰富经验的新乡市起重设备厂有限责任公司售后服务队伍,为我们所交付使用的所有起重机提供完备的售后服务,确保每一台起重机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为用户的安全吊运和工作效率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高标准,快捷的售后服务是我们的一贯准则和服务承诺。
1.质量保证期为自发货之日起18个月或以交工验收完成后12个月,两者以先到者为准。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起重机的主要结构,机械,电气零部件发生重大故障,针对该零部件重要计质量保证期12个月。
3.质保期内, 对于本起重机的质量问题,我们承担全部责任, 当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供货方应在24小时内给以电话回复,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4.起重机所选的机械,电器原件和部件质量要有充分保证,我方在国内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办事处,备品仓库,工厂,以便提供快速服务。
5.在质量保证期外,终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6.起重机交工验收后我方有定期回访,回访时间间隔不超过三月。
7.我方应向用户免费提供操作,保养,维修培训。
8.质保期内非招标方人为原因造成的一切维修及换件费用等由我方承担。
9.我方保证在设备寿命期内设备备件,备件的供应应及时,优惠。
10.我方免费对招标方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